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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宿安排    工作時間   工作內容   
逃跑防治    懷孕處裡    傷病處裡   


1. 非經僱主同意,外傭不得外宿。
2. 外傭不得帶朋友回僱主家住宿,若有發現一律予以遣返。
3. 外傭應隨時審視僱主家之門戶,以維安全。
4. 外傭應隨時注意火燭,以免發生意外。
5. 外傭對僱主家之物品應妥善愛惜使用。
6. 外傭隨時應保持僱主居家環境之整齊清潔。
7. 僱主得安排外傭與被照顧人同宿一間房。
8. 一般而言,外傭應於雇主吃完飯後才用餐,當然前提是雇主需預留飯菜給外傭。
9. 東南亞國家中仍存有階級觀念,雇主最好不要打破此觀念。
10. 依據勞動契約之規定,雇主應免費提供食宿予外傭,雇主不得以提供食宿之理由扣薪。
11. 外傭不得要求雇主將食宿之費用折算現金發給。
 


1. 外傭每日上午六點起床,晚間十點就寢,另有協議或情況特殊者,由僱主另定之。
2. 僱主每日應讓外傭有連續八小時之充足睡眠時間,以維持足夠體力。
3. 外傭之午休時間應配合僱主之實際需求。
 


1. 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傭僅能依僱傭合約載明之工作內容從事勞務服務,因此外傭為他人工作或替僱主從事非家務的工作,均屬違法。  
2. 僱主每日應讓外傭有連續八小時之充足睡眠時間,以維持足夠體力。  
3. 外傭之午休時間應配合僱主之實際需求。  
 


1. 外傭每日上午六點起床,晚間十點就寢,另有協議或情況特殊者,由僱主另定之。
2. 僱主每日應讓外傭有連續八小時之充足睡眠時間,以維持足夠體力。
3. 外傭之午休時間應配合僱主之實際需求。
 


1. 外傭每日上午六點起床,晚間十點就寢,另有協議或情況特殊者,由僱主另定之。
2. 僱主每日應讓外傭有連續八小時之充足睡眠時間,以維持足夠體力。
3. 外傭之午休時間應配合僱主之實際需求。
 


1. 外傭每日上午六點起床,晚間十點就寢,另有協議或情況特殊者,由僱主另定之。
2. 僱主每日應讓外傭有連續八小時之充足睡眠時間,以維持足夠體力。
3. 外傭之午休時間應配合僱主之實際需求。